捕鱼机多少钱【被公诉了】
摆放“捕鱼机”招揽他人充值、游戏,并提供积分兑现服务,犯罪了。
近日,杭州临平区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依法对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诉。
视觉中国 供图
王某是一家彩票店老板。
2021年4月16日,王某买来一台“捕鱼机”放在店内——这种游戏机具有自设赔率、押注上分、退分等赌博功能,玩家可以扫描机身二维码充值换取积分用于游戏;游戏结束后,再去王某处将剩余的积分兑换成香烟或现金。
检察官表示,普通的电子游戏机、抓娃娃机等虽然也有游戏奖励,但并不以贵重款物作为奖品;而这种“捕鱼机”本质上就是赌博机,以现金、香烟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其充值上分、退分变现的模式,是线下设赌、线上结算的新型赌博形式。
经查,2021年4月16日至7月29日期间,王某摆放的这台“捕鱼机”供多人进行赌博活动,赌资数额累计超过10万元,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案发后,王某对自己摆放赌博机的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违法所得。
检察官认为,根据201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王某以营利为目的,摆放赌博机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