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和钟院士关系【讣告“埋汰”连花清瘟胶囊,发文者收到以岭药业律师函】
近日,大V聂圣哲发布的关于连花清瘟的黑色幽默“讣告”流传很广。死者为四川大学校友王刚,终年39岁。讣告写:王刚同志临终前,还坚持发朋友圈,晒连花清瘟胶囊……讣告以独特黑色幽默被传到各社交平台后,发布者聂圣哲收到以岭药业律师函。理由是抹黑中医药学,要求道歉九十天。
1月10日,聂圣哲剑走偏锋,给自己写了一封律师函,再次用黑自己的方式调侃质疑莲花清瘟发律师函事件。那么,聂圣哲是否有为讣告事件道歉?
大V发幽默校友讣告:称死者临终前还晒连花清瘟胶囊
此前2022年12月22日19时43分,聂圣哲在新浪微博平台及微信朋友圈发布一份颇受网友关注的讣告。死者被称为“四川大学校友王刚”。终年39岁。
讣告称:王刚同志临终前,还坚持发朋友圈,晒连花清瘟胶囊……他的逝世是四川大学江苏校友会的重大损失。我们已经将王刚去世前手里握着连花清瘟胶囊的图片发给了钟南山院士、吴以岭院士,感谢他们为川大校友的健康作出的卓越贡献。
王刚同志的讣告以独特的黑色幽默,被传到各社交平台,引发不少争议。该事件被大家广泛转载后,现在以岭药业把大V聂圣哲起诉了。
公开信息显示,聂圣哲生于1965年,为长江平民教育基金会首任主席,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副会长,研究领域有化学与材料科学,住宅学与建筑学,文艺理论与文化传媒。从头衔看,他是高校教授、科学家、企业家、慈善家、剧作家、诗人,甚至还有导演,涉猎领域极广,在网上有很高知名度。
以岭药业发律师函,称抹黑中医药学,要求道歉90天
1月6日,微博用户“聂圣哲 2023”发文称:收到了连花清瘟生产商以岭药业的律师函。代理律师大有来头,是王宝强离婚案的律师。起诉理由是抹黑中医药学,用讥讽的方式挖苦钟、吴院士的名誉。严重侵犯了以岭药业的合法权益。
律师函要求聂圣哲,删除其在新浪微博平台账户“聂圣哲 2023”及微信朋友圈发布的相关侵权言论;在该微博账户置顶位置及微信朋友圈、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以岭药业公开赔礼道歉,道歉持续时间不少于90日。
对此聂圣哲回复称,很高兴收到了连花清瘟生产商以岭药业的律师函,该函行文规范、叙事清楚、很有修养、充满善意……并征求网友意见,是道歉还是不道歉?
聂圣哲给自己写律师函,调侃质疑莲花清瘟律师函事件
1月10日,聂圣哲再发微博,分享了一份写给自己的律师函。再次调侃质疑莲花清瘟的起诉发律师函事件。函中,聂圣哲貌似是对自己的自黑,实则告诉以岭药业:我怎么写讣告是我的事情,你们怎么理解是你们的事情,用你们的理解强加于我莫须有的罪名,这是侵犯了我自由表达的权利。
对此,网友认为:疫情三年,很多人都在服用连花清瘟胶囊,同时连花清瘟胶囊受到推荐、吹捧或质疑,出现一些不同声音,实属正常。不能因为有人推荐,大赚特赚,就乐观其成,而一旦有人反对,股票下跌,就以为反对者构成侵权。
还有网友称:其实在这个时候,连花清瘟就应该做一个双盲实验,用实打实的实验数据证明这个药是有效的,用数据打脸聂圣哲。
以岭药业发律师函警告,似乎是在努力挽回声誉
公开资料显示,以岭药业创建于1992年,2011年7月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疫情以来,以岭药业业绩向好。2020年,以岭药业营收87.8亿元,2021年营收101.1亿元,2022年前三季度,以岭药业营收79.4亿元。
而连花清瘟被广泛列入新冠防治用药,其厂家以岭药业因而受资本市场追捧,2020年1月3日,以岭药业股价为每股8.56元,至2022年12月12日,收盘价已达51.75元,公司市值850亿元。
不过随着市场热点从中药板块切换,截至1月12日收盘,已降至 29.73元 / 股,市值蒸发300多亿。
在营收增速放缓情况下,以岭药业还面临不少争议和风波。网友怀疑,此次以岭药业发布律师函警告,似乎是在努力挽回声誉。
律师函或事与愿违,可能对聂圣哲构成名誉侵权
那么,聂圣哲是否对连花清瘟有反讽之意?反讽是否超越合理限度?是否构成侵权?
对此?律师认为:任何社会主体都没有免受质疑、批评的权利。任何公民也都依法享有言论自由、意见表达与批评监督权利。讣告是否构成侵权,目前未经司法认定,尚难明确。但以岭药业认为讣告作者构成侵权并出言不逊,且引发广泛传播,倒有可能对聂圣哲构成名誉侵权。
以岭药业因连花清瘟胶囊,对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是否有效这一问题,遭到公众质疑。本次事件中,一个生命消逝了,其亲朋怀着悲痛心情发布了讣告,在其发表的言论并不过激的情况下,以岭药业用如此方式处理此事,无疑会让公众对该企业失去好感。
讣告是否反讽之意?如反讽并未超越合理限度,以岭药业委托律师发的此封律师函,反而给大家树立了该企业斤斤计较、店大欺客印象,最终或事与愿违。连个人发出的、没有明确控诉的博文都要发律师函追究责任,要求道歉九十天,这未免太没器量了。而如果这个大V不道歉,就是要打官司?一旦较真起来,最终不知道谁的底裤会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