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18人遭批捕【】
目前,案件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中。找法网为了整理了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概念、认定、处罚等相关内容。
一、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概念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认定
1、生产、销售劣药罪与过失销售劣药的界限
由于目前劣药在市场中大量存在,以及销售主体的多元化,所以因为缺乏药品专业知识和疏忽大意而造成的过失销售劣药的情况也相当普遍,但销售劣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所以,过失销售劣药即使造成了严危害结果,也不构成犯罪。
2、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存在从属关系,因而易于混淆。但两罪在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以及认定标准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生产、销售劣药,如果对人体健康未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但如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149的规定,应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生产、销售劣药,既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销售金额又在5万元以上,对此情况,应按照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原则处理,即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犯罪对象是劣药;后者犯罪对象是假药。
(2)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认定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只要有“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状态就能成立;生产、销售劣药罪则须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能成立。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处罚
1、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后果特别严重的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单位犯生产、销售劣药罪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上文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了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概念、认定、处罚等相关内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行为,性质恶劣。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涉嫌了生产、销售劣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