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300132【引用“未盖章”资产评估报告,青松股份遭双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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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之内,青松股份(300132.SZ)接连收到福建证监局和深交所的两份罚单,内容直指其在2022年的一桩股权出售公告中出现的信披违规行为。
据12月27日深交所出具的监管函,2022年11月1日,青松股份曾披露《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福建南平青松化工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该披露信息中引用了福建开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诚评估”)编号为“闽开评报字[2022]第Z0191号”的评估报告相关内容和评估结论。2022年11月2日,青松股份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再次提及上述评估报告信息。
然而,事后经调查发现,开诚评估并未出具过编号为“闽开评报字[2022]第Z0191号”的评估报告。青松股份所获取的编号为“闽开评报字[2022]第Z0191号”的评估报告实际为电子版文件,该份电子版文件,未加盖签字资产评估师印鉴,且封面、正文两处报告编号信息存在矛盾。
也就是说,青松股份在未获取正式评估报告的情况下,将其引用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这一行为同时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青松股份出具监管函;福建证监局对青松股份、董事长范展华、董秘骆棋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相关公告显示,2022年11月青松股份拟将其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青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化工”)、龙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王义年,转让对价分别为约2.56亿元和约0.28亿元,合计约2.84亿元。
彼时,青松股份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对青松化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青松化工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约2.6亿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约3.3亿元,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中企华的上述评估报告引用了福建开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闽开评报字[2022]第Z0191号评估报告结论。中企华表示,开诚评估的该报告目的是为青松化工拟被征收补偿而涉及的资产价值预估提供市场价值参考,并且引用的开诚评估报告已正式签发,并获得了报告委托人青松化工和南平市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认可。
另据了解,在披露子公司股权出售事宜前,青松化工已接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搬迁告知。因此,对青松化工股权的评估会涉及到征收补偿的相关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青松股份成立于2001年,于2010年上市,最初专注于松节油深加工业务,即以松节油为主要原料,通过化学和物理加工方法生产合成樟脑、冰片等精细化工产品。2019年,公司成功并购了诺斯贝尔公司90%股份,开始涉足化妆品业务。
今年前三季度青松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4.41亿元,同比减少32.7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374.53万元,上年同期净亏损6.57亿元。这也是青松股份连续9个季度归母净利润出现亏损。(本文首发钛媒体App,作者 | 马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