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因虚假宣传被罚26万元【冲上热搜!H&M再因销售劣质产品被罚】
今日,#H&M因劣质服装太阳镜被罚13万 的话题冲上热搜。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显示,近日,H&M关联公司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约13.78万元。1月21日,南都记者致电H&M,截至发稿前,未得到回复。记者发现,H&M多次因产品质量问题、发布虚假宣传等被罚,天眼查显示,其母公司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就共被罚款超过115万元。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截图
旗下4款商品被抽检不合格
共被罚13万余元
南都记者发现,此次涉事的H&M商品包括其针织开衫、衬衫、针织休闲上衣和太阳镜。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4月30日,H&M牌 货号208149的针织开衫被抽检出起球项目不合格,货号221504 衬衫被抽检出纰裂项目不合格,这2款商品的抽检单位均为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2021年6月9日,其货号244687的针织休闲上衣(规格型号为175/108A、175/100A 和 180/124A),其吸湿排汗性(洗前)项目被上海市市监局检测不合格;
2021年9月16日,其规格型号264142太阳镜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抽检出可见光透射比项目不合格。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认为,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H&M牌(货号)208149、(货号)221504、(货号)244687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了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而该公司生产销售的 H&M 牌(货号)264142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规定,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行为。
基于上述两点,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对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做出罚款13.7768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多次因产品质量问题、虚假宣传被罚
母公司被罚共计115万余元
南都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发现,H&M曾多次因其产品质量问题被罚。在2021年里,其一共有9条行政处罚记录,而关于产品质量不达标则占6条。天眼查显示,其多家分公司也多次因生产不合格产品被罚。
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天眼查显示,H&M品牌母公司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就共被罚款超过115万元。
天眼查截图
H&M还曾因虚假广告被罚。2021年8月23日,其因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6万余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0年9月17日,该公司为提升搜索点击率,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购买,显示商品更高的价值感,形成销售热潮,在其天猫官方旗舰店上使用内容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中国限定款】HM男装毛呢大衣男士外套2020冬装中长款0913562”的广告宣传用语对外销售货号0913562的男士服装。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截图
采写:见习记者 冯家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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